文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13-00038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公告公示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提升人才总量、优化人才结构,推进平顶山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
2、思想素质好,有理想、有道德、守纪律,与人民群众有深厚感情,能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3、工作能力强,务实肯干,勇于创新,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文字综合和沟通表达能力。
4、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品行端正,甘于吃苦,具有服务基层、奉献基层的远大志向。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因提交虚假材料,被记入招聘(录)工作不良行为纪录的;
5.有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二、县(市、区)及拟招聘人数(共126人)
汝州市:20人。 舞钢市:13人。 宝丰县:12人。
郏县:15人。 鲁山县:25人。 叶县:5人。
新华区:11人。 卫东区:12人。 湛河区:9人。
石龙区:4人。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2013年7月8日至12日,报名者在指定网站下载填写《平顶山市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上传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一张(jpg格式,30kb以下),发送至邮箱pdsrczp@126.com。联系电话:0375-2666959。
2、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者年龄,相关学历、学位等情况。资格初审结果将在指定网站进行公布。
某县(市、区)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少于1:5的,按实际情况调整拟招聘人数;报考人数少于5人的,本年度暂不安排该县(市、区)的招聘考试。
(资格审查将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市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3、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者携带下列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2份;高中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份;《平顶山市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一式2份;已参加工作的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1份。现场打印准考证。
(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在指定网站另行通知。)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按照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综合分析、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最终考试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综合确定(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在指定网站另行通知。)
(三)体检及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拟招聘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全部进入考察。对考察合格人选,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
(四)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五)报到及岗前培训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签订聘用合同和工作协议书,办理相关手续。
被录用人员到岗前,由相关部门组织培训。
四、待遇及相关要求
(一)签订聘用合同和工作协议书的新聘用人员,安排县(市、区)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岗位,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结合个人专业特长、工作阅历,安排到县(市、区)所辖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作。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各县(市、区)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岗位标准执行。
(二)试用期满,由县(市、区)委组织部、乡镇或街道党(工)委、县(市、区)直有关单位共同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任为县(市、区)直事业单位副科级干部,同时挂职乡(镇)副乡(镇)长或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挂职时间不少于2年。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三)正式聘用人员,在县(市、区)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五、其他
平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www.pds.gov.cn)、平顶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www.hapds.lss.gov.cn)、平顶山市人事人才网(www.pdsjob.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指定网站,有关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以上网站进行发布。
本公告由平顶山市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